旧中国文献
1912年《律师暂行章程》 中华民国元年九月十六日元年叁字第七十四号 第一章  律师资格 第一条 凡非依本章程合格者不得充律师其合格而未依本章程之规定得有律师证书者亦同。 第二条 充律师者应具备左列条件。 一、中华民国人民满二十岁以上之男子。 二、依律师考试章程考试合格或依本章程有免考试之资格者 ...
1913年《律师惩戒暂行规则》 民国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部令三二五号•十二月二十九日政 修正:(五年十月二十五日部令第100号)十月二十七日政六八号法 第一章律师惩戒会之组织 第一条律师惩戒会以会长一人会员四人组织之 第二条律师惩戒会以高等审判厅推事为会员高等审判厅 长为会长 复审查律师惩戒会以大理院推事为会员大理院长为会长 第三条会...
1917年《律师章程》 律师章程 (民国六年七月二十三日前司法部公布,同日施行) 第一章职务 第一条律师受当事人之委托或法院之命令得在通常法院 执行法定职务并得依特别之规定在特别审判机关行其职务律师 得受当事人之委托为契约遗嘱之证明或代订契约等法律文件。 第二章资格 第二条律师应具备左列资格 一、中华民...
1941年《律师法》 律师法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立法院 第四届第一九七次会议通过 民国三十年一月十一日国民政府公布) 第一条中华民国人民,经律师考试及格者,得充律师。 对于具有左列资格之一者,前项考试。以检复行之。 一、曾任事或检察官者。 二、曾在公立或经立案之大学独立学院专门学校教授主要 法律科目二年以上者。 前项...
1931年《关于上海法租界内设置中国法院... 关于上海法租界内设置中国法院之协定      1      第一条       自本协定发生效力日起,现在上海法租界内设置之机关,即所称会审公廨;以及有关系之一切章程及惯例概行废止。      第二条       中国政府依照关于司法行政之中国法律及章程在上海法租界内,设置地方法院及...
1942年《律师登录规则》 律师登录规则 民国三十年九月十一日司法行政部公布 (同日施行) 第一条律师登录及注销登录,除法令别有规定外,依 本规则行之。 第二条律师呈请登录应具声请书,并呈验律师证书。 前项声请书格式由司法行政部定之。 第三条律师非在地方法院登录,并加入律师公会后, 不得在其直接上级之高等法院或分院登录。 第四条已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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