瘗 鹤 铭——小记民国律师吴迈
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 张旭涛
杏花春雨中,我流连于镇江唐诗宋词的诗情画意之中。在北固山远望长江,慨叹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在竹林寺,仿佛看到荷笠带斜阳,青山独归远;在南山,我越过招隐牌坊去追寻昭明太子著述《文选》的足迹。
然而永远不忘的是有着“中流砥柱”之称的焦山。走过定慧寺,古炮台赫然在目,焦山扼守长江天险,这是鸦片战争中中国人抵抗的遗迹。焦山石刻闻名天下,唐代的《魏法师碑》,宋代米芾的《城市山林》横额,明代翻刻的《开皇兰亭碑》,清代王延龄重摹的《颜真卿书<东方朔画赞碑>》等等,历朝历代的书法珍品琳琅满目,令人叹为观止。当然,其中最为著名的当属被誉为“碑中之王”、北宋著名书法家黄庭坚赞叹为“大字之祖”的《瘗鹤铭》。传说《瘗鹤铭》为王羲之所书。王羲之喜爱仙鹤,曾带两只仙鹤到焦山游玩,仙鹤死后,王羲之惋惜不已,将鹤埋于焦山后山,并在在山崖上刻写《瘗鹤铭》作为纪念。《瘗鹤铭》在中国书法史上具有崇高的地位,一直有南有镇江《瘗鹤铭》,北有洛阳《石门铭》之说。宋人评价,《瘗鹤铭》“笔法之妙,书家冠冕”。但似乎凡是这世界上美好的事物,总是命运多舛。《瘗鹤铭》因岩石崩裂坠入长江,至今留存无多,大部分永久没入滚滚东逝的江水之中。我无缘一睹真容,只能在陆游当年寻访《瘗鹤铭》留下的题刻前羡慕不已,陆游“踏雪观《瘗鹤铭》,置酒上方,烽火未息,望风樯战舰在烟霭间,慨然尽醉。薄晚,泛舟自甘露寺以归。”古人的洒脱与风雅,真是令人神往不已啊!
前行几步,一块长方形石刻映入眼帘,落款处“全国律师协会”的字样石碑赫然在目。我一下子从一千多年前的风花雪月穿越到了现实,这种感觉就象看着陆游正在饮酒赋诗突然手里拿出了一瓶啤酒一样,这种审美的落差让我气愤不已,这不是添乱么,在这么富有历史美感的地方刻这种完全是现代的东西!我看看全国律协到底写了些什么?石壁上刻着一首五言绝句:“为废不平约,呼号遍神州。来此暂偃息,行作世界游。”落款为:“民国十九年,全国律师协会执委兼宣传主任江西馀江良翰吴迈书。”民国十九年是1930年,那个时候中国居然也有全国律师协会?我不由地认真地再读上几遍。诗写得并不难懂,显然这是一名在当时全国律师协会任执委(应相当于今天全国律协理事职务)的律师为了废除旧中国与列强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奔走呼号而写下的言志诗。我的审美再次出现了落差,从现代一下子回到了民国,同时我敏锐地觉察到,这个石刻蕴含着丰富和重要的历史信息,虽然形成时间晚近期,但价值与《瘗鹤铭》和陆游的题刻绝对可以等量齐观。
了解历史的人都知道,自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在列强的坚船利炮之下订立了大量的不平等条约,中国因此赔款割地、丧失国家主权。清政府从此被钉上了“腐败无能”的耻辱柱,也不知是谁第一个使用腐败无能这个词,其高度概括的凝练水准足以使之独步千古,成为语言学家。当然,从不平等条约订立的那一天起,中国的政府(包括清政府、北洋政府、国民政府和新中国政府)和志士仁人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努力。显然,这首五言绝句的作者吴迈就是众多仁人志士中的一位。
那么,吴迈是谁?感谢伟大的互联网时代,我很快寻到了答案:吴迈,字良翰,江西省余江县人,1885年出生,1912年在江西省法政专门学校学习法律,这个文凭今天看充其量算是大专,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后来取得的成就,可见法律职业是个理念重于学历的职业,学历再高,理念陈旧落后甚至反动,对社会的贡献可能越小甚至越有害。吴迈大专毕业后当过法官,在北伐军中任过少将军法处长。1926年,吴迈在湖北武汉的汉口开办律师事务所,正式挂牌营业,成为一名律师。我曾经根据当前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辩护风格划分过当代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四大流派:革命派、行为艺术派(行为艺术派具体可分为技术行为艺术派、身体行为艺术派)、技术派(技术派具体又可分为稳健派(稳健派又可细分为北派和南派)和死磕派)、勾兑派(勾兑派具体又可分为技术勾兑派、纯勾兑派)。关于四大流派,我将另行撰文详细叙述。在本文中我要说的是,按照我对刑事辩护律师的划分标准,吴迈大律师是民国时期集革命派、行为艺术派(技术、身体兼而有之)和技术派(绝对的死磕派)之大成的律师,同时还是“闹庭”律师的代表,从他的外号“吴大炮”和“火镖律师”和其做律师以后的行为看,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评价吴迈,他绝对不是一盏省油的灯:
作为律师他提出了“不怕苦、不怕死、不做官、不荐官”“四不主义”。这与今天中国刑事辩护律师中技术派中的死磕派代表杨学林大律师的“五不精神”(即“吓不走、打不怕、累不倒、拖不垮、气不死”)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可谓英雄所见略同。当然,杨大律师的“五不”不是“五不搞”,两者有着天壤之别的本质差异,不可同日而语。
1918年9月12日,三名英国水手酒后殴打黄包车夫,围观群众出手将三名英国水手打倒,后被印度巡捕抓获。中国陪审法官偏袒英方,吴迈冲上去给了陪审法官两记耳光。公允地说,这不仅仅简单的闹庭,这简直极端藐视司法。这时旁听人员的身份的重要性就显现出来了,如果是提前安排好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之流,吴迈一定会被法办几个来回,但当时英国法官也不懂这些,提前放了不少不明真相的群众进来旁听,这些群众见吴迈动手,瞬间被煽得颠了起来,英国法官见势不妙,只好息事宁人。
1927年1月,吴迈参与了汉口、九江收英国在华租界的斗争并当选全国律师协会执委兼宣传部主任。
1928年12月13日,济南惨案发生后,蒋介石谋求外交途径解决,吴迈闯入国民党中央党部举行的中常委扩大扩大会议会场,当面质问大会主席蒋介石:“国民革命的政府为什么不革命?如此实行三民主义,岂非挂羊头卖狗肉吗?”诸位,这个行为相当于十八大开会,胡总书记正在做报告有人跑到人民大会堂主席台上砸场子。那还了得?吴迈当场被拿下。但当年维稳的特警实在太面,连截访都不会,次日民众示威,当局被迫释放吴迈。砸了场子,还能全身而退,吴迈名声大噪,从此以直言敢谏闻名全国。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吴迈找到张学良,当面质问:“身为军人,你却把东三省拱手相让,你身上到底还有没有中国人的血性?你还配不配作一个中国军人?”,吴迈还与爱国青年至南京请愿对日宣战。蒋介石当众承诺“十年复兴中国”。吴迈再次砸场子,大声说到:“主席训话很好,但对东北守土不力的高级将领及公开贩毒牟取暴利的宋美龄等要人,竞不明令议处,似有治国、治家两不严谨之嫌。”后因上海部分学生请愿被抓,吴迈赶到上海公安局营救,警察一见这个总和老大过不去的律师,当即重殴后逮捕至南京入狱七天。当时的上海律师公会表现得很没有素质,既没有整顿律师队伍,也没有吊销吴迈执照,更不顾全大局的是,他们居然以律师公会的名义向公安局、司法部(注意,是司法部啊,这真是吃了豹子胆了)、监察院、行政院抗议,要求依法起诉肇事罪犯(请注意,不是吴迈,是下令打、抓吴迈的公安局长),结果公安局长被正式起诉。吴迈获释。前非著名律师,现著名非律师李庄先生看到这里,估计要吐血身亡?这相当于李庄第一季的时候,李庄大摇大摆从法庭离开,而王立军先生被抓起来了呀!
1932年淞沪抗战爆发,吴迈劝说时任上海市长吴铁城不与日方媾和。吴铁城表面应允,背后秘密签订《淞沪停战四项协定》。吴迈找到吴铁成,用痰盂袭击吴铁城头部。也不知是否构成轻伤还是轻微伤,或者是否造成市长大人脑震荡没有,反正吴市长被扣了痰盂也够恶心的,这就是当年轰动一时的“三吴大闹上海滩”。
1933年,日军侵略华北,吴迈为抗日救国,与夫人解除婚姻,将长子送至张学良将军麾下,自己则要求加入冯玉祥将军的首批抗日敢死队。看来,当时华北之大,不仅放不下一张平静的课桌了,也留不住一个理性的律师了。幸好冯玉祥将军理智,也许是知道吴迈不是上战场的那块料,好言相劝,这才作罢。
吴迈不仅仅有今天中国刑辩律师四大流派中革命派、行为艺术派(技术、身体兼而有之)和技术派(绝对的死磕派)闹庭、死磕等特点,技术派中稳健派和行为艺术派中的喜欢舞文弄墨、自我陶醉、自我欣赏、特立独行等性格特征在他身上也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特别喜欢在祖国的风景名胜区乱写乱画,写些到此一游之类的东西(这种行为在今天是被法律所禁止并为道德所不齿的行径,我辈多少有些羡慕嫉妒恨哪!)我在镇江焦山上看到的石刻就是吴大律师兴之所致所留墨宝之一。除此之外,吴迈于1930年借住庐山大林寺撰写《运动收回领事裁判权写真》一书时,还不忘在石壁上刻字:“读书大林寺,航空来自天。泉石固所好,国耻恨未湔。众志乃成城,斯任须并肩。疥壁意云何,愿言共勉旃。”西湖的岳飞墓墓道还有吴迈的一副对联“正邪自古同冰炭;毁誉于今判伪真。”在福建厦门的南普陀,吴迈挥毫:“心如此石复如铁,备受千磨与百折。为谁辛苦为谁忙?要把强权一扫灭。”只有到了阳朔,他才暂时把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放一放,刻上一首纯粹的山水诗:“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堪称甲桂林。群峰倒影山浮水,无水无山不入神。”
吴迈后来加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始终坚持抗日反蒋的立场,被迫出走新加坡。1936年西安事变后,李济深先生派他做代表前往西安,途经香港时,在油麻地被特务刺杀。我因工作曾去过香港油麻地,却不曾想到,这里车水马龙的街头曾经流过一个律师前辈的血。
独步千古的《瘗鹤铭》也许将永远沉睡在滔滔江水之下,它的沉沦可能恰恰因为它的精妙绝伦,这个世界上美好的东西总是命运多舛的,古语云: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高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水必湍之。不知还有多少像吴迈大律师这样的绝代风华沉沦在历史的河流中?陆游不是也在慨叹:“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乱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吗?吴迈在厦门南普陀留下充满时代烙印的诗在今天的语境下仍然别有一番深意:“心如此石复如铁,备受千磨与百折。为谁辛苦为谁忙?要把强权一扫灭。”作为律师,我们已经习惯了被厌恶、被歧视、被冷落,甚至是被打、被抓、被关、被杀。作为一个拥有独立思想的职业群体,律师既不因社会的不理解而落寞,也不会因领导的关照而受宠若惊,律师就是律师,因为当事人的需要而存在。律师应该有傲雪凌霜的梅花精神,有关汉卿笔下的铜豌豆精神:“我是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偏、炸不爆、响当当一粒铜豌豆。恁子弟每,谁教你钻入他锄不断、斫不下、解不开、顿不脱、慢腾腾千层锦套头。……你便是落了我牙,歪了我嘴,瘸了我腿,折了我手,天赐于我这般儿歹症候,尚兀自不肯休”看看,死磕派,至少在元代就存在了,这是有历史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桂林的独秀峰下,至今仍刻着吴迈的大字--“卓然独立天地间”。这是一代律师的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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