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律师百年:回顾与展望”高峰论坛的通知

       一百年前,在辛亥革命的推动下,北洋政府公布了《律师暂行章程》,这标志着现代律师制度在我国正式诞生。律师制度在中国的建立,迈出了社会追求司法独立和公平的重要步伐。为寻找律师制度发展的轨迹,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推动律师制度在社会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定于2012年12月8日举办高峰论坛,以纪念中国律师制度建立一百周年。 

     一、论坛主题

  本次论坛主题为“中国律师百年:回顾与展望”,讨论重点为辛亥革命与律师制度、律师职业在现代中国的发展、律师制度与司法独立、律师制度改革及发展等重要话题。

  二、论坛形式

  本次论坛欢迎学养湛深,识见卓越的律师和学者踊跃报名参加。如有论文或发言提纲,请在11月15日前提交。按照与论坛主题的相关程度,遴选出若干篇,由其作者届时做大会发言。

  本次论坛还拟特别邀请百年前为建立中国律师制度起过重要作用的先辈们的后人以及当年执业律师的后人为参会嘉宾,请大家踊跃推荐。

  凡被遴选为大会发言和受邀代表,其往返路费和食宿均由为我方承担。律师学院特为参加论坛的各期学员和兼职教授于论坛举行的前一天晚上举行聚餐会,参加者请提前报名。

  三、论坛时间

  本次论坛定于2012年12月8日举行,为期一天,地点在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请于2012年11月25日之前将《参会回执表》传真至:010-82509237或发送电子邮件至lawyerschool@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高老师 电话:13651247353,010-62515711


                周老师 电话:15011151952


                张老师 电话:010-62516187



  电子邮箱:lawyerschool@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律师学院(邮编100872)

 

          http://lawyer.ruc.edu.cn/html/xydt/6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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