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
由于生存和发展的压力,由于收人钱财为人说话的尴尬处境,由于经常非但不被委托人、对方当事人、司法机关、社会各界理解反而饱受误解、诋毁、报复等等,由于付出远远不及回报之类的原因,许多干律师这一行的,抱怨律师这一行。每年都有一些人千军万马过了司法考试这个独木桥而从事了律师工作的,每年也都有一些人或主动或被动地离开了律师行业。这是律师个人的悲哀,也是律师业的悲哀。
说悲哀,也不悲哀。无论仍否从事律师工作,他们的“律师情结”、“法律情结”会有益于律师业,有益于司法公正,有益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律师,是知识分子的一部分。律师的学历要求是大学本科以上,律师的执业资格要求是通过司法考试或律师资格考试,律师职业的从业人数是“万里挑一”。作为最富有挑战性的法律工作者,律师应当是社会的精英,应当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敬重。
法律法规的大量出台,依法治国的势不可挡,越来越多的法律需求,越来越多的单位和个人主动寻求律师的服务、帮助。“不要立志做大官,要立志做大事”,“律师:见官大三级”。我相信,在当今中国,一个优秀的律师一定会以适当的方式大展宏图。
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除了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公职律师外,像我这样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律师就占绝大多数了。
没有律师,也就无所谓律师事务所。没有律师事务所,也就无所谓我们这样的律师。
现今,多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之间仅仅是挂靠关系或者是变相的挂靠关系,这就导致了律师事务所的不稳定、律师队伍的不稳定。
如果律师事务所多一些集体活动比如聚会、爬山、文体活动、法律研讨活动等,如果律师事务所每年出几本杂志,如果律师事务所注意老中青结合、搞好传帮带,如果律师事务所既照顾年轻律师的近忧又谋划律所的长远发展,如果律师事务所把律师当成一项事业而不仅仅是一种谋生的职业,那么律师事务所的稳定、发展、壮大一定会指日可待。
三、律师和法官
律师和法官,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应当合作、抗衡。没有合作、分崩离析,抑或没有抗衡、一味逢迎,毁掉的是律师业,也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作也罢,抗衡也罢,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事而异,因地而异。过犹不及,把握一个度。
四、律师和客户
客户是律师的上帝,也是律师潜在的对手。
律师不能包揽诉讼,也无力包揽诉讼。而客户把太大的希望寄托在律师身上。无论是否由于律师的过错,如果客户不满意,都很可能翻脸不认人。故有“当事人—当时是人”之说。
客户,可能会成为你一时的朋友、长远的朋友,也可能会成为你的对手、敌人。更多的时候,客户就是客户。你可以不留住每一个客户,但千万不能失去太多的客户。你可以失去太多的客户,但你要保证能够吸引更多的客户。
五、律师和社会
律师作为社会的一部分,既在适应社会,又在改造社会。做一个好律师,做一个好人,二者不存在根本的对立。既然选择了律师职业,就要追求二者的一致,努力赢得当事人、法律界、社会各界的认同。
六、律师业的未来
律师业,在夹缝中艰难生存、生长,执业中的风险无处不在。对于民主的追求,对于法制的追求,未曾停歇,也是大势所趋。律师业大有可为,任重道远,必将有一个美好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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