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律师协会

 

       

         一、浙江省律师协会网址:

 

         http://www.zjbar.com/

 

         二、浙江省律师协会简介

 

浙江省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1984年,是依法设立的、由浙江省全体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行业提供服务和实施管理。自201012月浙江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开始,本会每四年换届一次。

本会宗旨:团结带领会员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行业的整体利益,反映会员诉求,为会员的执业提供服务,管理、教育、监督会员,规范会员执业行为,提高会员的职业操守和执业能力,发展律师事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文明进步而奋斗。

本会在浙江省司法厅的监督、指导下,依法自主开展工作,并接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指导。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秘书处为本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研究室、会员部、宣传部、专业委员会工作部、培训部、神州律师网和《浙江律师》编辑部组成。

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职能,本会设有发展与规则、执业权益保障、业务指导和职业培训、纪律与惩戒、资产管理与财务、文化建设与宣传、会员事务、考核、参政议政、青年律师、社会公益、女律师、对外交流等13个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履行本会各项专门职责。本会同时还成立了刑事、民商、行政、公司与证券、知识产权、婚姻与家庭、建筑与房地产、金融与保险、涉外与海事海商、反倾销与WTO、劳动与社会保障、企业重整重组及破产管理、资源与环境保护等13个专业委员会,负责开展业务研讨和交流,指导本省律师开展各类相关法律服务。

本会中文名称:浙江省律师协会;本会英文名称:LAWYERS ASSOCIATION OF ZHEJIANG

本会会址设在杭州。

根据《律师法》和《浙江省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本会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支持和保障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律师行业的发展规划、律师执业规范和行业管理制度;

    (三)制定并监督实施会员奖励与惩戒办法;

    (四)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

    (五)处理对会员的投诉;

    (六)调处会员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七)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八)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和实习考核;

    (九)开展律师执业前培训和执业后的继续教育;

    (十)指导和督促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

    (十一)开展律师业务研讨,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十二)组织律师开展国内和国际交流;

    (十三)宣传律师工作,提升律师公共影响力;

    (十四)组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十五)鼓励和支持会员参政议政;

    (十六)指导市级律师协会开展工作;

    (十七)为会员提供福利和其他保障;

    (十八)协调与相关司法、执法和行政机关的关系,提出立法和司法的建议。

    (十九)办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有关部门授权和委托的事务;

    (二十)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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