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2010

 

  20102月,司法部下发《关于李庄违法违纪案件的通报》,称李庄从律师变成违法犯罪分子,根本原因是在执业理念上背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要求,要求律师“始终坚持社会法治理念,始终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时刻牢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司法部还要求各地律师协会以李庄案为反面教材,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20101月,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协先后发布文件,其中要求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必须提交档案存放在北京市所属人才机构的证明,否则不受理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实习申请。这被指企图通过存档来限制非京籍法律人士进京执业,构成涉嫌户籍歧视。

  20104月,北京律师唐吉田和刘巍被北京市司法局实施吊销律师执业证处罚。唐吉田和刘巍在一年前代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辩护中主动退出法庭,抗议法官的不当行为,被指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该案被认为是近年来对“维权律师”打压的典型案例之一。

  20105月,北京市发改委与司法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详细规定了律师承办各类诉讼案件的具体收费标准和最高限额,尤其对刑事案件收费提出了严格限制。全国各地也陆续出台类似规定,业界认为这是司法行政部门企图通过“管住律师钱袋”的手段来加强对律师的行政控制。

  201011月,中办、国办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强调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要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确保律师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把好律师队伍“入口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不好的,不能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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