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榜生
朱斯芾,字榜生,浙江湖州人,1909年毕业于美国耶鲁大学法政科,回国担任农工商部郎中等职。1924年起在上海执律师业。
朱榜生还有“护花律师”的艳誉,他也是出入花丛的人,上海堂子里叫他朱二少。但是有许多孤苦女娃堕落在风尘中,受尽虐待,得以解脱的,全仗他的法力。先是有不自由的姊妹花,知道他是位名律师,暗暗的乞求他拯救她们在苦海中,他也心中颇怜悯之。有一个十五岁雏妓,涕泣向他道:“朱二少!救救我!我的假母(鸨母)强要我给一个五十多岁粗野军官开苞(初次性交),我死也不愿意。”
朱傍生觉得这事不大好办,但也可怜她,想了一想,因说道:“你明天上午,捉一个空,到我事务所里,给你谈谈,或者可能有一个办法。”便把事务所的地址给了她。
明天上午,她去事务所了,朱律师摊开一个记事簿来,便问:“你是哪里人?亲生父母在哪里?怎样的到上海来做妓女的?详细的说一一说。”那雏妓道:“我是南京人,家在南京,只知有母而不知有父。家里穷得没有饭吃,把我卖出来,有一个专做贩卖人口的老太婆,把我贩卖到上海堂子里来的。”朱律师道:“现在你想怎么样呢?是不是可以回到亲生母那里去呢?“她说:“不!契约订定断绝关系,我也不不知道亲生母现在哪里,我是九岁就卖出来的。”朱律师皱眉道:“你得自己想一想:你出来了怎么样?虽然假母从前虐待你,但是到底有吃有住,最时髦的衣裳给你穿,最珍贵的珠宝给你戴。你要出来以后,一无所有,你能自己独立吗?”
那雏妓只是垂泪不语。朱律师道:““你要坦白地说—说,你的客人中,有没有相爱的人,可以帮你的人吗?”她涨红了脸道:“有是有一人,他说很喜欢我,很爱我。”朱律师问是淮,她说:“是郑大少,杭州人。他虽然如此说,不知是否真心。”朱律师道:“好!那末三天后,你来听回音。”原来朱二少与郑大少也是老朋友,于是朱榜生约了郑君来,和他商谈一切。他说:“这女孩子,在堂子里还算有志气的,她说你很喜欢她,我已答应他(她)办这事了,但必须你帮忙不可。”郑君问:“怎样的帮忙呢?”他说:“简单得很,她是从妓院里一个人光身出来,既无食,又无住,一切她的生活费用,都要你担任,直到案子结束。你是有钱的人,应当不在乎的。”郑君道:“说出来不好听,人家说我包一个妓女。”榜生道:“这是秘密的,我不说出,人家不会知道。”于是郑君允诺而去。
明天,那个雏妓来听回音了,朱律师道:“我和你的郑大少已商量好,明天你就可以出来,住到我—个指定的旅馆里去。但是他们给你漂亮的衣服、珍贵的首饰,一概不能带出来,只好穿一身家常衣服。不然,他们可以告你卷逃。到了旅馆里,只要说朱律师定下来的,他们自会招呼你到某—个你一人独居的房间,不要走出来露面。你的饮食、零用等等,也由旅馆里处理,你不必花钱。告诉你,一切都是郑大少出钱给你安排的,可是在这个期间,郑大少不能和你见面,要等你这案子结束后,方可与你相会。听我说话,放心点,去吧!”
且说那个雏妓,这天悄悄地走出了妓院,院中人都没有觉察。及至晚上,叫堂差来了,却不见她。假母大阿嫂骂道:“这几天子阿囡生意好一点,就放荡极了,又是同什么小姊妹看电影去了。”到了深夜,还不见她回来,一夜不归,便疑心她逃走了。暂时又不敢报告捕房,查问审讯,添出许多麻烦,而且于生意上更有许多窒碍。正惶惑间,朱二少的律师信来了,信中说:“你们的小阿囡,投奔到我这里来,说你们虐待她,强迫她和一个不愿意的人睡觉,破坏她的贞操,要求法律起诉。你们来一个人,试行谈判。”
妓院主任(这个名称,上海小报题出来的)大阿嫂见信,大为跳脚,说是:“小阿囡哪里想得出这个主意,一定是那个拆白党恶讼师,把她拐骗去了,我要和他去拼命。”便到朱律师事务所里去大闹,嚷说:“小阿囡是我的女儿,虽然不是亲生的,是用大红帖子写了文契(按:即卖身文契),过继过来,也和亲生的一样。甚么强迫和不愿意的人睡觉,那是我们堂子里‘点大蜡烛’(即“开苞”,古文中称之为“梳栊”,日本文中名为“初夜权”),是光明正大的事,朋友们还要饮酒道贺呢。”朱律师起初只是闷声不响,等她闹过以后,便问她道:“你说用大红帖子写了文契,把她过继过来的,那你出了多少钱呢?”她道:“不是白花花出了八十块大洋吗?你若不信,我可以把文契拿给你看。”朱律师笑笑,又问:“那末这个开苞客人,允许给你多少钱?”她想夸示一番,一想不好,便道:“那还没有讲定妥呢!”
朱律师至此板起面孔来说道:“我是当律师的,依法为人代理诉讼事件。现在明白的对你说,你已犯了两种罪。你说:这个小阿囡,是你用了大红帖子写了文契过继过来的,付了他们八十元。告诉你:这个文契,就叫做卖身文契,你说过继作(做)女儿,怎么将她作(做)妓女呢?你这个罪名就叫‘卖良为娼’。你说堂子里‘点大蜡烛’是个光明正大的事,法律上可不像你所说的。一个女人,如果不愿与这个男子奸宿,而强制执行,这便叫做‘强奸’。对于未成年的女子奸淫,‘虽和同强’。你的小阿囡还只有十五岁呢,你就是出卖她童贞的人。就这两个罪名,你吃得消吗?关进监狱里就有你的份了。”
那个老太婆急吼吼说道:“嗳呀!那是小阿囡答应的呀。请你叫小阿囡出来,我可以问她。”朱律师道:“你威逼她,她只好答应,何以现在又不愿呢?她此刻不能和你见面,我有保护她的责任。”他见这老太婆不敢再倔强,便缓和其词地说道:“本来我这状子一进去,巡捕房就到你生意上捉人了。不过你的小阿囡还顾怜你,说是不要太难为你,害你坐监牢,吃官司。所以先招招你来问问,有可以和解的方法,这官司就可以不打了。”那老太婆道:“朱二少!朱律师!你也是很体谅人的。这小阿囡还是九岁到我那里的,真是一个黄毛丫头,养到了现在,刚刚有些出秀,我的棺材本,就靠在她身上,不想她竟没有良心。”
朱律师道:“你的造孽钱也已赚得不少了,还说什么棺材本吗?现在对你只有两条路,第一,小阿囡是不再和你有甚么母女关系了,也不再到你这个生意上来了,你把这张当年的卖身文契交出来,另立一张脱离关系的字据。第二,要是你不服的话,我们就起诉,听候法官如何判断了。你或者和人要商量一下,三天内听你回音。”那个妓院主任,只得悻悻然去了。
朱榜生那天招来了郑大少,说道:“这事可以解决了,但小阿囡如何处置之法,是你的责任。再有,那个假母是用八十块钱把她买来的,养了她也有五六年了,刚刚出道,这回是做了蚀本生意。我想点缀她一下,给她四百元,收回卖身文契。我们都是吃花酒的朋友,不要做得太绝。不过这四百块钱我要派你出,你大少爷不在乎此,我的律师费,已经为你们牺牲了。”郑大少只得答应了。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后来这个雏妓终究是嫁了郑大少爷去。此事结束以后,为朋辈所传闻,都说朱律师办得好,办得痛快。传及花界姊妹中,都说文明要跳出火坑,除非找朱二少,他是我们救星。因此如法炮制的又有数起,于是“护花律师”之名大震于花间。
——选自《追寻律师的传统》傅国涌 编著
朱斯芾(1885—1953),字榜生,南浔人。出生丝商世家,民国时期上海大律师。美国耶鲁大学法政科毕业,清光绪廷试考取举人,任农工商部郎中,司务司行走。曾任上海闸北商团董事。在上海开办律师事务所,也曾在南浔丝业会馆附近开设照相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