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寿康

 

  郭寿康早年曾全面参加我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与《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是我国唯一一位参加几部重要知识产权法律起草的专家。并曾参与我国《对外贸易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原)、三资企业法(三部)等法律法规的起草。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版权与邻接权教席主持人,兼任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第一任主任,联合国WIPO仲裁员,国际版权学会执委,ATRIP创始会员、执委。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法学研究所(1952) 法学硕士

  北京大学法律系(1948)法学学士

  1984--1985年先后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乔治城大学、加州(洛山矶)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1984--1988,多次赴德国马普研究院工业产权、版权和竞争法研究所研究进修。

  编辑本段研究领域

  国际经济法、WTO制度、知识产权法。

  编辑本段社会兼职

  兼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版权教席主持人,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兼任教授,中国国际跨国公司研究会中国国际法律事务专家,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名誉教授,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顾问,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学院顾问委员会顾问,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中国版权协会、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AIPPI中国分会顾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对外经济贸易部特聘顾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员,ATRIP创始会员,连续三届执委,国际版权学会执委,英国皇家仲裁协会会员,世界知识产权报道(英文版)编辑顾问。《中国知识产权》杂志顾问

  编辑本段荣誉奖励

  《WTO协定的首次修订--Trips协议第31条之修改》,获2008年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2008);

  《国际经济法(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教材一等奖(2006);

  《民法原理》,获教育部、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1986)。

  2000年10月,为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讲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我国立法的有关问题》。

  编辑本段成果

  《国际经济法-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三版;

  《版权法与因特网》(译著),(匈)菲彻尔 著;郭寿康/万勇/相靖 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年版;

  《版权法导论》(译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著),张雨泽 译,郭寿康审校,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版;

  《WIPO因特网条约评注》,(译著),Jorg Reinbothe, Silke von Lewinski著,万勇 相靖 译,郭寿康审校,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版;

  《知识产权法》(主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年版;

  《国际贸易法》(合著,第一作者),郭寿康/韩立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国际技术转让》(独著),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法(修订本)-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合著),郭寿康/赵秀文,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International copyright law and practice》,General editor, Paul Edward Geller ; Original editors, Melville B. Nimmer ,撰写中国知识产权法部分,LexisNexis/Mattew Bender,2003年版;

  《Border contro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edited by Michael Blakeney,撰写中国知识产权法部分,Sweet & Maxwell,2001年版;

  《中外反倾销法律与实务》(编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

  《International Copyright and Neighboring Rights》,Stephen M. Stewart, assisted by Hamish Sandison,撰写中国知识产权法部分, Butterworths, 1989年第二版;

  《民法原理》(参编,撰写“智力成果编”),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

  编辑本段代表性项目

  早年曾全面参加我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与《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是我国惟一一位参加几部重要知识产权法律起草的专家。并曾参与我国《对外贸易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原)、三资企业法(三部)等法律法规的起草;

  2009年3月,受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委托,承担《<关于实施著作权国际条约>的研究》课题;

  2000年,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主动约请,就有关版权与邻接权教席的设立事宜进行了会谈。2001年,亲自主持创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版权与邻接权教席。该教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我国设立的首个也是至今唯一一个法学类教席,现任教席主持人,教席设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1989年-1992年,参加中美知识产权第一轮谈判;1986年开始,参加中国的复关谈判(乌拉圭回合);

  1985-1986年,在WIPO(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时任总干事鲍格胥博士、国家教委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支持下,组建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并任第一任主任。该中心是我国最早的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的机构,被称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工作母机”;

  1980年2月与1981年10月,以中国政府代表团正式成员的身份参加在日内瓦、内罗毕举行的《保护知识产权巴黎公约》的修订会议。

  早年曾全面参加我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与《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是我国惟一一位参加几部重要知识产权法律起草的专家。并曾参与我国《对外贸易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原)、三资企业法(三部)等法律法规的起草;

  2009年3月,受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委托,承担《<关于实施著作权国际条约>的研究》课题;

  2000年,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主动约请,就有关版权与邻接权教席的设立事宜进行了会谈。2001年,亲自主持创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版权与邻接权教席。该教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我国设立的首个也是至今唯一一个法学类教席,现任教席主持人,教席设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1989年-1992年,参加中美知识产权第一轮谈判;1986年开始,参加中国的复关谈判(乌拉圭回合);

  1985-1986年,在WIPO(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时任总干事鲍格胥博士、国家教委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支持下,组建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并任第一任主任。该中心是我国最早的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的机构,被称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工作母机”;

  1980年2月与1981年10月,以中国政府代表团正式成员的身份参加在日内瓦、内罗毕举行的《保护知识产权巴黎公约》的修订会议。

  编辑本段其他

  2000年10月,为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讲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我国立法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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